自私是世间的法律。无产的雇农看见公共马车走过就回过头去,有产的农民在自己的田里劳动就不回头。穷人的狗对着富人叫,富人的狗对着穷人叫。人人都为自己,钱财是人们追求的目的。金子是磁石。”
“还有什么话?快说完。”
“我想到若耶去安家。我们一家三口,妻子和女儿,一个很漂亮的姑娘。旅途长而旅费贵,我需要一点钱。”
“这和我有什么关系?”马吕斯问。
这不相识的人把下巴伸出领结外,好象秃鹫的动作,并用双重意味的微笑来回答。
“难道男爵先生没有读过我的信吗?”
这话有点说对了。事实上是马吕斯没有十分注意信的内容。他看到笔迹,忽略了内容。他几乎想不起来了。目前他又得到了一条新的线索。他注意到这个细节:我的妻子和女儿,他用深刻的目光盯住这个陌生人。一个审判官也不如他看得更仔细,他等于在窥伺,他只是回答:
“说清楚点。”
陌生人把两手插在背心的口袋中,抬起头但并不撑直脊背,他那通过眼镜的绿目光也在细察着马吕斯。
“好吧,男爵先生,我说清楚点。我有一个秘密向您出售。”
“一个秘密!”
“一个秘密。”
“和我有关?”
“多少有点。”
“什么秘密?”
马吕斯一边听着,同时越来越仔细观察这个人。
“我开始时不提报酬,”陌生人说,“对我所讲的您会感到很有意思。”
“说下去!”
“男爵先生,您家里有一个盗贼和一个杀人犯。”
马吕斯一阵震颤。
“在我家里?不会。”他说。
陌生人镇定地、用衣袖肘刷刷帽子,继续说:
“杀人犯和盗贼。男爵先生请注意,我这里说的并不是往事,不是过期的,失效的,不是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神前忏悔可以取消的,我讲的是最近的事,眼前的事,此刻尚未被法律发现的事。我说下去。这个人骗取了您的信任,几乎钻进了您的家庭,他用了一个假名。我告诉您他的真名,我不要分文来向您说。”
“我听着。”
“他叫冉阿让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我告诉您他是谁,但仍不要报酬。”
“说吧!”
“他是一个老苦役犯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“您知道是因为我荣幸地向您说了。”
“不是。我早已知道了。”
马吕斯冷冷的语气,两次“我知道”的回答,说话简短,表示不愿交谈,引起了陌生人的一点暗火。他那发怒的目光偷偷瞥了马吕斯一眼,但又立刻熄灭了。这目光虽然如此迅速,但人们只要见过一次,以后就会认出来的,而且也没逃过马吕斯的眼睛。某种火焰只能出自某些灵魂,它会烧着眼睛,这个思想的通风洞;眼镜不能遮蔽任何东西,就象在地狱前面放上一块玻璃一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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